李小軍與張小美是通過網上聊天相識的,隨著雙方交往日益增多,2022年4月的某天,張小美以自己母親生病急需用錢為由,向李小軍借款7000元。由于事態緊急,李小軍便通過微信向其轉款7000元。一周后,張小美又以信用卡逾期,而自己手頭急需錢給母親治病,無力還款為由,再次向李小軍借款。出于朋友情誼,李小軍便再次通過微信向其轉款8000元。后李小軍因自己房租到期急需用錢,只得向張小美催要借款。殊不知,張小美卻稱沒有借他錢,當時雙方處男女朋友,這是李小軍自愿給的錢。經過幾次爭執,后來李小軍再聯系張小美,她便電話不接,微信也不回。
無奈,李小軍便委托我所代理案件,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院經審理查明,原告李小軍與被告張小美在網上相識,認識期間雙方有多筆經濟往來。原告分別于2022年4月6日、2022年4月11日、2022年4 月17日通過微信向被告轉款300元、7000元、8000元。
審理中,被告稱雙方系男女朋友關系,款項系原告自愿轉的,不是借款。原告稱雙方并非男女朋友,除7000元和8000元這兩筆大額的轉款外還有其他幾筆小額轉款,但小額的不作為借款起訴。另,在原、被告雙方的微信聊天記錄中原告多次提到將15000元還我,被告回復我還。
上述事實,有當事人庭審陳述、微信支付轉賬電子憑證、微信聊天記錄等證據予以證實,法院予以確認。
法院認為,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根據本案原告提交的微信聊天記錄可以顯示,原、被告雙方確實存在男女朋友關系!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規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痹嬖谖⑿帕奶煊涗浿卸啻我蟊桓鏆w還 15000元,被告也回復還錢。且雙方爭議7000元和8000元轉款并不具備男女朋友交往期間在轉款日期和轉款數額上的特殊性,并無特殊含義,故該兩筆轉款并不存在贈與性質。
綜上,對被告的抗辯意見,法院不予認可,最終判決如下:被告張小美償還原告李小軍借款本金15000元及利息。我所律師又一次成功地捍衛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律師溫馨提示:戀愛期間,戀人間轉賬的性質,應根據雙方的舉證情況,并綜合考慮戀愛關系程度、轉款附言、金額的特殊含義、花費的用途等,合理區分贈與和借款。如果轉賬數字的諧音與示愛語言高度一致,如520、521、1314等這類特殊金額,法院一般認定為情侶之間的贈予行為,屬于戀愛期間自愿的財產性付出,不屬于借款。所以,戀人之間的轉賬若無贈與的意思,就應該在轉款時明確表達,并留存證據,如轉賬記錄、留言、欠條等,以免日后產生糾紛無法舉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