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梗概:被告向我當事人陸陸續續借款一百余次,我當事人通過微信、銀行卡多次轉賬給對方,金額十幾元到上千元不等,共計5萬余元。后對方一直推諉不還、拒接電話。在我所律師的幫助下,當事人全額追回借款。
一、基本案情:
張軍(化名)與王宇(化名)在同一家電子廠打工,雙方是同事關系。一天,王宇以生活需要為由,向張軍借錢。想著對方是自己的同事,張軍便幫了這個忙。誰知這一幫,便停不下來了。
從2020年6月開始到2021年10月,張軍陸陸續續通過微信、銀行卡向王宇轉賬五萬六千兩百元。
后來,張軍開始向王宇催要。哪知王宇一直推諉,發消息不回打電話不接。無奈,張軍找到我所律師,希望自己的借款能夠被追要回來。
二、辦案經過:
我所接到委托后,首先調取了雙方的微信、銀行轉賬憑證及聊天記錄。轉賬憑證洋洋灑灑100余筆,金額從十幾元到上千元不等;又保留了通話錄音,再次認定了借款這一事實。
隨后便將這一系列證據提交法院。
三、法院認為:
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原告提交了轉賬憑證及通話錄音,雙方成立民間借貸法律關系。案涉借款雖然未約定還款期限,但被告應當在原告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內償還借款。原告主張的本金及相應的利息,具有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法院予以支持。
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最終法院判決被告向原告償還借款本金56200元,并按照年利率計付利息。我所再次成功的捍衛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