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梗概
當事人因涉嫌開設賭場罪被羈押在看守所,我所接到當事人家屬委托后,先是做出不予批準逮捕辯護意見,成功地為其爭取到了取保候審;后又建議檢察院對我當事人作出不起訴決定,最終在審查起訴階段終止了刑事訴訟,當事人無罪釋放。
光法律師關于當事人開 設 賭 場 罪 一 案不予批準逮捕辯護意見(節選)
涉嫌的罪名和涉嫌犯罪事實并沒有達到必須要予以逮捕關押的程度。
《刑事訴訟法》規定第八十一條規定,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五)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或者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曾經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應當予以逮捕。
根據上述規定,當事人的情況不屬于上述規定應當予以逮捕的任何一種情形。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當事人完全符合取保候審條件,其大學文化,受到良好的教育,一向表現良好,遵紀守法,沒有任何犯罪記錄,本次工作系出入社會的第一份工作,社會經驗比較匱乏,且從事的工作僅僅系人事前臺。因此,對其取保候審不致發生危害社會的后果。
綜上所述,當事人的行為不符合必須逮捕的必要條件,采取取保候審更符合刑事訴訟法的規定。
不起訴法律意見書(節選)
一、當事人沒有開設賭場罪的主觀故意
當事人大學畢業后應聘進入去XX科技有限公司。經網上調查,該公司是正規經國家工商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公司,且當事人既不是該公司的股東和管理者,更不知道該公司是以賭博為業。其與本案賭場——XX科技有限公司的關系即不是開設者關系,也不是股東關系,還不是管理者關系,而是員工與公司的關系,即勞動合同關系,公司與其簽訂有書面的勞動合同。當然,即使是勞動者,或者通俗的說是打工者,如果他明知是賭場,公司有賭博行為,他參與其中,哪怕僅僅是掃地,同樣構成同案犯罪。
本案整個公安案卷,沒有證據證明當事人明知其工作的公司是賭場,也不知道他服務的機構從事的是賭博犯罪。
關于其是否明知,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網絡賭博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條“關于網上開設賭場共同犯罪的認定和處罰 實施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行為人“明知”,但是有證據證明確實不知道的除外:
“(一)收到行政主管機關書面等方式的告知后,仍然實施上述行為的;【本案中,武漢市文化局還向其單位頒發了網絡文書經營許可證】
“(二)為賭博網站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空間、通訊傳輸通道、投放廣告、軟件開發、技術支持、資金支付結算等服務,收取服務費明顯異常的;【當事人僅是行政,非技術和財務人員】
“(三)在執法人員調查時,通過銷毀、修改數據、賬本等方式故意規避調查或者向犯罪嫌疑人通風報信的;
“(四)其他有證據證明行為人明知的!
本案沒有上述情節,不能認定當事人明知。
至于以盈利為目的,那就更是談不上。當事人每月固定工資,涉案賭場是否盈利與其沒有法律意義上的關系,是否盈利曾雪蓉均拿固定數額的工資。
二、當事人沒有開設賭場罪的客觀行為
在案證據顯示:當事人系該單位人事,主要負責考勤、辦公用品采購和前臺工作,除此之外,還偶爾進行公司相關資質證書辦理的工作(例如: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軟件著作權、軟件專利的申請及辦理),以上工作內容均合法合規,且證書的辦理也是根據相關部門的要求提供的合法的手續實際辦理下來的,不存在任何違法的行為。
《關于辦理利用賭博機開設賭場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七條關于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把握規定:“辦理利用賭博機開設賭場的案件,應當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重點打擊賭場的出資者、經營者。對受雇傭為賭場從事接送參賭人員、望風看場、發牌坐莊、兌換籌碼等活動的人員,除參與賭場利潤分成或者領取高額固定工資的以外,一般不追究刑事責任,可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關于這點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明確了重點打擊的對象。對于受雇傭的人,一般不追究刑事責任,而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是“參與賭場利潤分成或者領取高額固定工資的”。司法解釋的本意是打擊開設賭場的老板,以及與賭場開設人有特殊關系并獲取高額利潤分成,從而在其中起到重要作用的人。本案中當事人的工資不可能是高額的工資,并且是固定工資沒有任何提成。從司法解釋的本意看,其并不是打擊的對象。
綜上所述,當事人沒有開設賭場罪的主觀故意?陀^上也沒有開設賭場罪的行為,建議對其作出不起訴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