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姜淮與張濤是好朋友,兩人決定合伙開一家公司,由張濤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后張濤想退出公司經營,雙方便商議相關事宜。
不料,張濤稱姜淮曾經借自己13萬元,該還了,還拿出微信聊天記錄截圖。并因姜淮不還錢,拒絕為其辦理公司過戶及變更法人等相關事宜。
姜淮對此很是氣憤,稱兩人根本不存在借貸糾紛,那筆錢明明是張濤與他合伙開公司用的。而張濤卻說營業執照上顯示公司是自然人獨資,與姜淮無關。二人爭執不下,張濤便將姜淮告上了法庭,要求姜淮償還13萬借款。姜淮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辦案經過:
我所律師接到委托后,仔細聆聽分析整個案件,反復與當事人溝通,不放過不遺漏任何一個細節。最終對此案形成了一套完整嚴謹的辦案思路:
1、原告所提供的被告在微信上確認欠款13萬元屬于斷章取義,與事實嚴重不符。我方律師提供了完整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由原告將公司及房屋過戶給被告,由被告進行經營,被告才會支付原告公司的轉讓費用,F原告不配合被告進行法定代表人及房屋租賃的變更,故被告未支付錢款給原告。
2、原告所說的公司是自然人獨資,與被告無關。我所律師提供了一份記賬單,證明雙方曾對公司的總投資及支出進行了核算,該份記賬單上有公司印章及雙方捺指印,證明原、被告雙方存在共同投資經營的事實,這筆資金屬于雙方成立公司的注冊資金而并非借款。
法院判決:
在我所律師準備的完整證據鏈下,法庭駁回原告張濤要求被告姜淮還款的訴求請求。我所律師成功地捍衛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律師提醒
朋友之間合伙經營公司,最后卻因此分道揚鑣甚至反目成仇的案例不計其數。俗話說得好親兄弟也要明算賬,河南光法(南陽)律師事務所在此提醒各位,一定要證據意識,一紙文字抵得上萬語千言!害怕傷情面的到最后可能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