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債一直以來都是一件麻煩事,當初借錢的時候說的好聽,可是催對方還債的時候,卻難于上青天,債權人無奈之下或許只能尋求法律的幫助,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還款。那么法院判債務人一般多久還錢?
一、法院判債務人一般多久還錢
還款時間是需要原被告互相協商的。 當然,如果被告有能力還款,就應該立刻還款。
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作出判決后對方應當及時履行法院的判決,否則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債務人的可執行財產。
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對方的可執行財產。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除對被執行人予以處罰外,還可以根據情節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將被執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義務的信息向其所在單位、征信機構以及其他相關機構通報。
對方如果有藏匿、轉移財產等拒不執行行為,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如果對方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可能涉嫌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要承擔刑事責任。
如果對方確無可執行財產,法院會裁定中止執行,待中止執行情形消失后,申請人可以申請恢復執行。
在申請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六個月內法院應當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否則申請人可以向上級法院申請執行。
二、債務人死亡債務怎么辦
1、《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六十二條規定:“遺產已被分割而未清償債務時,如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首先由法定繼承人用其所得遺產清償債務;不足清償時,剩余的債務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如果只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