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生活中,債務糾紛是常見的現象。很多時候雙方無法協商解決,這樣的話可以提起訴訟,那么你知道起訴的流程是怎樣的嗎?接下來,就跟隨小編一起學習下。
01管轄地的確定
一般情況,管轄法院按照合同糾紛的管轄規則進行認定,合同雙方可約定管轄法院;若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的,由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合同履行地為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若出借人作為原告提起訴訟要求借款人歸還借款,則出借人為接受貨幣的一方,可由出借人即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轄。
02起訴狀的起草
起訴狀一般分為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原被告雙方的身份信息(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證號、電話)
第二部分:訴訟請求
第三部分:事實與理由(對借款事實的大致事情經過進行描述,通常先寫原被告系什么關系,因什么原因借款,在什么時候什么地方以什么方式把多少錢給了對方,對方有無出具借條,有無還款等)
03證據材料的準備
證據材料采用編排序號,以證據目錄的形式呈現。
證據主要證明兩點:一是借款合意,二是支付憑證。
所謂借款合意就是債務人向債權人進行借款的證據材料,譬如微信、短信聊天記錄,電話錄音,借條,欠條等。
所謂支付憑證就是債權人向債務人進行給付的證據材料,比如轉賬記錄,銀行流水,收條,證人證言等。
04立案程序
當事人可選擇通過網上立案,在填寫“起訴狀”“身份材料”“證據材料”及“送達地址確認書”等材料,提交完畢等待法院的受理反饋。立案之后,法院會對債權人發出受理通知。
05開庭的一般流程
開庭的程序一般是先由法官宣讀法庭紀律、雙方權利義務,是否申請回避等。之后就是原告宣讀起訴狀,接著被告答辯。再然后就是進行舉證質證程序。上述環節完畢后,法官會詢問雙方當事人,最后總結爭議焦點,由雙方圍繞爭議焦點進行辯論。然后是最后陳述,通常如果證據材料完備且庭審程序流暢無誤一般都是請求依法支持原告訴訟請求。之后由法官宣布休庭,閱讀筆錄并簽字,這樣基本就走完了一個基礎的庭審環節。
06執行程序
在判決生效后且判決書確定的履行期限屆滿時,債務人仍然沒有依照判決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通過執行程序來施行救濟,保全自己的合法權利。
打官司,尤其是一些較為復雜的案件,需要通過法律規定闡明自己的起訴理由及觀點的正確性,建議咨詢專業律師,以便最大程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