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遭遇交通事故,不僅對事故雙方造成了巨大的人身傷害,同時也會存在較大的財產損失。由誰賠償,賠償金額是多少,則成了交通事故糾紛的爭議點。但往往大多數人對交通事故的辦理流程是不了解的,這就會導致因信息差而造成受害方權益受損,難以實現權益最大化。本文就處理交通事故的基本程序問題做簡要解答,以供大家參考。
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的法律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1、定責:
發生交通事故后,首先需要報警并確保傷者得到及時救治。交警會對事故進行現場勘查,并在規定時間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當事人對事故認定書有異議的,可以提出異議。
2、定殘:
如果事故導致傷者傷殘,需要進行傷殘鑒定。傷殘鑒定通常在傷情穩定后進行,鑒定結果將影響賠償金額的計算。
3、計算賠償:
根據事故認定書和傷殘鑒定結果,計算各項賠償金額,包括醫藥費、傷殘賠償金、誤工費、營養費、護理費等。
4、調解:
在事故認定書出具后,當事人可以嘗試通過調解解決糾紛。如果調解成功,雙方可以達成賠償協議;如果調解不成功,當事人可以選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爭議。
5、起訴:
如果當事人對賠償金額或責任認定不滿意,或者對方拒絕賠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過程中,需要注意訴訟時效、管轄法院、保險問題以及財產保全等事項。
通過以上步驟,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可以得到妥善解決。在整個過程中,保留好所有相關證據至關重要,以便在需要時提供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