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作為受害方,可以向誰索賠?需要注意哪些事項?有無技巧可言?本文對該問題進行了總結,以供大家參考。
第一:別漏告
被告越多,則損失更易填補,但這并不是說受害人隨意的告。能夠告誰,法律有明確的規定。
(一)一般情形
1、乘車人受傷(自己方,為交通事故發生時乘車人乘坐的車輛)
(1)自己方無責,對方全責:乘車人遭受的損失,由對方司機、車主和保險公司承擔。
(2)自己方全責:乘車人遭受的損失,由自己方司機、車主、保險公司(該車投保了車上人員險才可以告,因為該車的交強險不保車內人員)。
(3)自己方主責、同責、次責或者無法認定責任的情形:乘車人遭受的損失,由自己方司機、車主、保險公司(該車投保了車上人員險)和對方司機、車主和保險公司。
2、對于本車的司機、車主遭受的損失,只要自己方不是全責,則可以要求對方司機、車主和保險公司承擔責任。
(二)特殊情形
1、掛靠形式
以掛靠形式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掛靠人和被掛靠人承擔連帶責任。
2、工作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
工作過程中造成他人損害的,雇主/用人單位承擔無過錯責任。如果駕駛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雇主/用人單位可以向其追償。
3、套牌
套牌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當事人請求由套牌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被套牌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應當與套牌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擔連帶責任(即可以一起告)。
4、轉讓拼裝或者報廢機動
以買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拼裝或者已經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轉讓人和受讓人承擔連帶責任。
5、駕校學員培訓活動中出事故
接受機動車駕駛培訓的人員,在培訓活動中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當事人請求駕駛培訓單位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6、試乘
機動車試乘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試乘人損害,當事人請求提供試乘服務者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試乘人有過錯的,應當減輕提供試乘服務者的賠償責任。
7、依法不得進入高速公路的車輛、行人,進入高速發生交通事故
當事人請求高速公路管理者承擔賠償責任的,高速公路管理者已經采取安全措施并盡到警示義務的,可以減輕或者不承擔責任。
8、機動車存在產品缺陷
機動車存在產品缺陷導致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請求賠償。(最好都告)
9、租賃、借用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明確賠償
看完了被告都是誰,那么問題來了,被侵權人怎么做可以維護自身最大利益呢?
明了賠償項目:
(一)人身傷亡
1、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生命權、健康權等人身權益所造成的損害,包括以下各項損害: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各項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殘疾賠償金及被扶養人生活費;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2、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二)財產損失
1、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2、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3、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4、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