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本期推送的一起婚約財產糾紛案件,我所代理的是男方即原告。原告(男)與被告(女)于2023年11月舉辦婚禮,未到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在共同生活期間雙方因家庭瑣事發生矛盾,雙方分居至今,男方向女方提出返還彩禮要求。經辦案律師努力,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女方返還男方12萬元,圓滿化解了兩個家庭之間的矛盾。當事人對此結果非常滿意,但由于身在外地,故特地郵寄一面錦旗以表示對光法辦案律師團隊的認可與感謝。
正文:小王與小美自上學期間便確認了戀愛關系,雙方于2023年11月舉辦婚禮。 期間,為與小美締結婚姻關系,小王及其家人共計支出數十萬元。但小美卻以各種理由拒絕與原告辦理結婚登記。雙方因瑣事發生糾紛,積怨無法化解,婚約未能修成正果。小王多次找到女方,要求返還彩禮,但對具體返還數額始終無法達成一致,小王便找到河南光法(南陽)律師事務所尋求幫助。
作為原告方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光法律師團隊在接手本案后,第一時間與小王及其父母進行溝通,詳細了解案件的細節情況,仔細核對轉賬、消費明細與聊天記錄等證據。并從“法理”角度分析,詳細解讀《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彩禮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及相關司法解釋關于彩禮的規定;從“情理”角度疏導當事人情緒,防止矛盾升級。
在了解事件的來龍去脈后分析指出,小王及原告家庭貧窮,為了滿足女方及其父母的要求,向各方親友借款用于支付彩禮,原告家庭為此已掏空家底負債累累。但舉行婚禮后,女方卻一直以各種理由拒絕與小王辦理結婚登記,且經常無故發火引發矛盾。據此,女方毫無締結婚姻的誠意,只是利用結婚來索取大額財物,F小王締結婚姻的目的無法達到,女方及其父母應退還禮金及索取的大額財物。
辦案期間,光法律師團隊積極與雙方進行溝通,尋求雙方都能接受的調解方案。在調解過程中,本著徹底解決糾紛、化解矛盾的原則,辦案律師團隊考慮到女方的合法權益及原告方的實際損失,提出了合理的彩禮返還方案。最終雙方均表示愿意各退一步,達成調解協議,女方向原告小王返還彩禮款12萬元,同居期間的財產和費用雙方互不追究,以后各自生活,互不打擾。至此,該案得以圓滿解決,真正做到案結事了。
結語:彩禮,歷來是民間訂婚習俗。當事人請求返還彩禮的,法院通常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綜合考慮雙方共同生活的時間、彩禮數額、彩禮用途、是否生育子女等情況,并結合當地風俗習慣,酌情確定是否返還以及返還的具體數額,以妥善平衡各方當事人的利益,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
本案的成功調解,充分展示了河南光法(南陽)律師事務所律師團隊在處理婚戀糾紛案件中的專業素養和調解能力。在調解過程中,光法律師團隊始終秉持公正、公平、合法的原則,積極與雙方當事人進行溝通,尋求雙方都能接受的調解方案。通過耐心細致的調解工作,最終促成了雙方當事人的和解,既維護了雙方的合法權益,又避免了訴訟的繁瑣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