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2022年10月的一天,王小軍(化名)在抖音上看到了某裝修公司宣傳的全屋裝飾定制廣告。于是便與其簽訂了《全屋定制整裝產品協議》,合同約定定制總價為70000元,此價格不包含物流費用、不含稅價,家裝合同期為4個月,一旦簽訂即可生效。裝修公司承諾提供房屋定作方案(并承諾裝修結果與定作方案基本一致)、提供全屋裝修材料、安排人員裝修、免費贈送全屋家電。簽訂合同時,王小軍向裝修公司支付35000元,隨后又補款32900元(雙方約定扣除王小軍支付的物流費2100元)。
合同簽訂后,該裝修公司在與王小軍確定房屋定作方案后,僅給王小軍運送了一部分地磚和板材,一直未安排人員進行裝修。王小軍多次與其協商,裝修公司稱王小軍可自行找人裝修,隨后他們報銷裝修費用。后王小軍便自行找人安裝完畢地磚及墻磚后,催促裝修公司及時安排人員進行房屋剩余裝修,并將房屋家電運送到位,裝修公司卻一直予以拖延至今仍未如約完成裝修。
辦案經過:無奈,王小軍便委托我所向法院提起訴訟。辦案律師在仔細研究完案情后認為,裝修公司承諾在四個月內完成裝修,卻至今未完成,其行為已構成根本違約,有違誠實信用原則,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特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解除雙方簽訂的《全屋定制整裝產品協議》,返還王小軍費用67900元,支付裝修押金3000元并支付合同違約金21000元。
為支持訴訟請求,特向法庭提交如下證據:
1、《全屋定制整裝產品協議》及收據、支付寶交易流水;證明雙方簽訂了全屋定制整裝產品協議,約定合同期為4個月,王小軍共支付費用67900元;
2、王小軍與該公司的銷售員的微信聊天記錄及通話記錄;
3、王小軍與裝修公司經理的微信聊天記錄,微信詳情截圖、通話錄音;證實雙方溝通房屋裝修事宜,并承諾房屋裝修效果圖與設計圖基本一致,為我王小軍提供各種家具,安排工人進行裝修等事宜;
4、王小軍與裝修公司設計師的微信聊天記錄、配貨單;證明雙方確定了房屋設計方案和裝修所需板材及瓷磚;
5、王小軍與裝修公司經理的電話截圖,通話錄音、微信詳情截圖、錄音光盤,證明王小軍一直催促裝修公司派人裝修房屋,裝修公司一直拖延,未按約定將家具送至,也未安排人員測量等,裝修公司已構成根本違約;
6、物流單據,證明裝修公司于2023 年3月8日仍在向王小軍運送裝修材料,已遠超合同約定的4 個月期限;
7、裝修施工許可證、收據、不動產產權證書 ,證明王小軍因裝修房屋在物業辦理了裝飾裝修施工許可證,交付押金3000元,因裝修公司逾期裝修,該3000元物業公司不退還,給王小軍造成經濟損失。
裝修公司辯稱:王小軍在公司其提供的平臺下單,第三方出貨,錢貨兩清,不存在糾紛。材料已經全部發貨,且有發貨清單,自己已經履行完畢合同,因此不同意解除合同,不同意退款,不同意支付違約金。
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要求解除雙方之間簽訂的《全屋定制整裝產品協議》,被告公司代理人庭審中稱不同意解除合同,根據庭審查明的情況,雙方簽訂的《全屋定制整裝產品協議》已無法履行,故對原告請求解除合同的訴請,依法予以支持。
關于原告請求被告返還費用67900元的請求,根據已查明的事實,合同簽訂后原告共計向被告付款67900元,因被告已向原告提供部分裝修材料,雖雙方對材料的價值陳述差距較大,但均未提供證據證實,故法院暫依據原告認可的15000元認定,被告如有證據證明材料價值高于15000元,可另行主張權利。因原告在裝修時已將被告提供的裝修材料使用,故該部分費用應從中扣除,扣除該部分費用后,被告應向原告返還52900元。
關于原告請求被告支付違約金21000元的請求,根據雙方簽訂的《全屋定制整裝產品協議》,合同中雖約定雙方違約均應承擔違約責任,但根據協議中違約條款的內容,按照合同額 30%支付違約金的約定系乙方(原告)違約時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對甲方(被告)違約時的違約責任并未明確約定,但本案因被告發貨、未到原告處測量房屋、未安排工人到場等原因使原告在繳納裝修保證金后未能按時完成裝修,導致3000元押金未予退還,該3000元應系因被告違約給原告造成的損失,被告應予賠償,因原告未提供證據證明其還存在其他損失,故因被告違約給原告造成的損失暫認定3000元。
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最終法院作出如下判決:
一、原告與被告簽訂的《全屋定制整裝產品協議》解除;
二、被告返還原告合同款52900元并賠償原告損失3000元。